孺子入井:“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孟子·公孙丑上》)
良知:“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孟子·尽心上》)
语见《孟子·尽心下》。阳明又说:“知是心的本体,心自然会知。看见父母自然知孝,看见兄长自然知,看见小孩落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如果良知的发用,没有私欲的障蔽,就是孟子所说‘充其恻隐之心而仁不可胜用矣’。然而常人不能无私欲的障蔽,就须做致知格物的工夫,战胜私欲以恢复天理,如此心之良知便没有障碍,能够充塞流行,这就是致其良知的工夫。能致其良知便是能够诚其意。”
赏析与点评
“自然会知”即“良知自知”之意,这是阳明良知学的基本要义之一。良知自知的说法强调良知作为一种道德知识或道德意识,它必然自己意识到自己,是一种根植于内心的、每个人生而具有的内在道德意识,它是一种自律力量而他人无法干涉,它是“自家准则”而与他人无关。但是如果将良知自知而他人莫知的这套说法推至极端,却有可能导致对行为的价值判断相对化,于是一个人的道德行为如何获得客观的评价就将成为问题,因为每个人都可以“他人莫知”为由,拒绝他人的任何评价,从而为自己的所有行为正当化,这就必然产生良知客观化如何可能的问题,从阳明学到阳明后学,良知客观化问题便逐渐凸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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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问:『先生以「博文」为「约礼」功夫,深思之未能得,略请开示。』
先生曰:『「礼」字即是「理」字。「理」之发见可见者谓之「文」,「文」之隐微不可见者谓之「理」,只是一物。「约礼」只是要此心纯是一个天理。要此心纯是天理,须就理之发见处用功。如发见于事亲时,就在事亲上学存此天理;发见于事君时,就在事君上学存此天理;发见于处富贵贫贱时,就在处富贵贫贱上学存此天理;发见于处患难、夷狄时,就在处患难、夷狄上学存此天理 ;至于作止语默,无处不然,随他发见处,即就那上面学个存天理。这便是「博学之于文」,便是「约礼」的功夫。「博文」即是「惟精」,「约礼」即是「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