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爱幼,就是在城邑、国都皆要设置“掌幼”的官员。凡士民子女中有幼弱不能供养成为拖累的,要加以照顾,对养育三个幼儿的,免除向妇女征收布帛;对养育四个幼儿的,全家免征;对养育五个幼儿的还配给保姆,领取国家发给的两份口粮,直到幼儿能生活自理为止。这叫做爱幼。
所谓恤孤者,凡国都皆有掌孤。士人死(1),子孤幼,无父母所养,不能自生者,属之其乡党、知识、故人(2)。养一孤者一子无征,养二孤者二子无征,养三孤者尽家无征。掌孤数行问之,必知其食饮饥寒身之瘠胜而哀怜之(3)。此之谓恤孤。
(1)士:有资格参军打仗的人为士,此处应泛指百姓。
(2)知识:指熟悉的人。
(3)瘠胜:瘦胖。
所谓恤孤,就是在城邑、国都皆要设置“掌孤”的官员。士民死后,子女孤幼,无父母抚养,不能独立生活的,就归同乡、熟人或故旧抚养。抚养一个孤儿的,一个儿子免除征役;抚养两个孤儿的,两个儿子免除征役;抚养三个,全家免除征役。掌孤的官员要经常询问下情,必须了解孤儿的饮食饥寒和身体瘦弱的情况,并加以怜恤。这叫做恤幼。
所谓养疾者,凡国都皆有掌养疾。聋、盲、喑、哑、跛躄、偏枯、握递(1),不耐自生者,上收而养之疾官而衣食之(2),殊身而后止(3)。此之谓养疾。
(1)跛蹴(cù):瘸腿。握递:手握不能合拢。
(2)疾官:即“疾馆”。官,通“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