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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应为情理重法律用语指不遵守禁私贩茶法令者按犯罪情节严重的

2022-12-26 13:27:32 发布 浏览 469 次

从不应为情理重:法律用语。指不遵守禁私贩茶法令者,按犯罪情节严重的条款从重处罚。

贴射:宋代官买官卖茶叶的一种转换方式。指商人若能贴补缴纳官府买卖茶叶应得的净利息钱,则允许其直接向茶场园户采购茶叶贩卖。

交引:即茶引、盐引等商人“入中”的凭证。

通利军:行政区划名。治今河南浚县东。

王嗣宗(944—1021):字希阮,汾州(今山西汾阳)人。历官三司使、御史中丞。三分法:参见上卷“三说法”条。

三说:并见上卷“三说法”条。

曹玮(973—1030):字宝臣,灵寿(今属河北)人。宋将领,官至签书枢密院事。

永兴:永兴军,今陕西西安。

捄:同“救”。

加饶钱:即加耗钱,以各种损耗为名多收的费用。

镇戎军:今陕西固原。

(13)黄晚恶茶:发黄及晚于季节采摘的质量低的茶叶。行贴射法,则商人但买好茶,政府因坏茶无法出售而亏损茶利。

(14)孙奭(shì,962—1033):字宗古,须城(今山东东平)人。官至兵部侍郎。

(15)勾献:三司吏人。沙门岛:在今山东蓬莱西北海中。宋代为流放罪犯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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